来源:人民网-《京华时报》 发布日期: 2010年6月24日 09:50 |
因拼音输入法竞争,腾讯和搜狗互相起诉涉嫌不正当竞争,索赔额都是2000万元(本报曾报道)。记者昨天获悉,继市一中院一审判决搜狗赔偿腾讯24万元后,市二中院也已判决腾讯赔偿搜狗23.1万元。
首先提起诉讼的搜狗称,腾讯在推广QQ拼音输入法时,恶意诱导用户删除搜狗拼音输入法。腾讯随后反击,称搜狗拼音输入法在后台干扰QQ拼音输入法的正常运行,并诱骗用户删除已安装的QQ拼音输入法。
针对搜狗诉腾讯一案,市二中院认为,腾讯的QQ拼音输入法软件在个性化设置的过程中,采取诱导的方法,使用户倾向于不选择其计算机中已有的“搜狗拼音输入法”软件,构成不正当竞争。
此前,市一中院则支持了腾讯诉搜狗的诉讼请求,认定搜狗构成虚假宣传,需赔偿腾讯20万元及诉讼支出4万元。双方基本上打了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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