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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融合试点启动 推进仍需"过三关"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日期: 2010年7月2日 09:35 

  经国务院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审议批准,确定了第一批三网融合试点地区(城市)名单。这标志着三网融合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共12个地区(城市)入围第一批试点。这些地区(城市)是:北京市、辽宁省大连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上海市、江苏省南京市、浙江省杭州市、福建省厦门市、山东省青岛市、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长株潭地区、广东省深圳市和四川省绵阳市。

  国务院办公厅30日发出了《关于印发第一批三网融合试点地区(城市)名单的通知》。《通知》说,在省(区、市)人民政府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按照试点地区(城市)应具备的条件,经国务院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审议批准,确定了第一批三网融合试点地区(城市)名单。

  《通知》还要求有关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好试点工作。

    分析

  推进三网融合仍需“过三关”

  用立法提供保障;推动监管体制改革;运营模式需创新

  备受社会关注的三网融合试点地区(城市)名单昨日公布。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认真组织好试点工作。从社会期待到实际试点,三网融合迈出重要一步。

  三网融合、互融互通是信息技术的发展方向,也是社会群众的普遍期待。建立现代信息网络,将电话网、电视网、互联网等既有网络融为一体,不仅节约社会资源,也将给社会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但多年来形成的部门分割与业务分割,成为摆在这项新兴业务面前的最大障碍。国家积极推动三网融合试点,积极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必当发力迈过法律保障、监管体制和运营体制“三道关”。

  用立法为三网融合提供保障。从国际经验来看,英、美等国是首先在法律方面作出修改和调整,对监管机构的融合、监管内容的修改、不同部门间利益冲突的破解提供法律依据,从而为三网融合的实质性推进扫清障碍。当前,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完全到位,出台融合的电信法当是三网融合在法制方面的最好保障。

  推动监管体制改革,避免“扯皮”怪圈。当前看来,三网融合所涉业务中,通信和互联网资源由工信部管理,广播电视资源业务由广电总局管理,条块分割较为明显。三网融合推行以后,监管管理不但不能放松,而且要更为有力、更为高效。三网融合的行政性障碍已经消除,但实践中由于政企不分、分业监管的体制问题还未根本解决,这将对三网融合的顺利推进形成掣肘。

  运营模式需要创新发展。市场发展的好坏是决定三网融合是否有生命力的决定性因素,跨行业的融合对商业模式具有很高的要求。具有公益性属性的广电行业和完全市场化的电信行业相融合,必须在商业模式的创新上取得突破性进展。

  重要的是,三网融合不是你吃掉我、我吃掉你,不是竞争到最后一家独大,而是相关行业的互利、合作、共赢,最终为消费者提供更为多元、更加丰富、更有特色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互相戒备、互设壁垒、同质化竞争,都不符合社会分工精细化、专业化的总体趋势,都是应当尽力避免的。

    概念解释

  何为三网融合?

  三网融合是指广播电视网、电信网与互联网的融合,其中互联网是核心。

  从实现方式上看,三网融合一种是指相同的服务和内容既可在广电网又可在电信网上被提供;另一种是广播电视网与电信网配合,从而实现业务融合,例如前者负责视频广播,后者承载互动功能。

  对消费者意味着什么?

  三网融合后,用户只要安装一个网络,便可同时完成上网、看电视、打电话、发短信等几乎所有的日常信息处理。用户可以按着遥控器打电话,打开电视机上网冲浪,盯着电视屏幕玩网络游戏,握着手机看电视新闻、实况转播等。

  投资规模有多大?

  据统计,三网融合后将会给产业链相关各方带来空前巨大的商业机会,将使我国在今后几年内形成6000亿元以上的投资规模,每年将拉动GDP增长约0.8个百分点,增加约20万个就业岗位。合一后的三网,将成为我国经济的一个新型支柱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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