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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隆集团全面助力保护中国水生野生动物

来源:长隆  发布日期: 2017-07-21 19:33 

-签订合作协议,共同保护中华白海豚、长江江豚等我国珍稀水生动物物种

成都、广州和珠海2017年7月21日电 /美通社/ -- 7月19日,在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农业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以及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的共同见证下,长隆集团和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分会在成都签订了《中国水生野生动物保种、繁育及科普宣传项目合作协议》。双方决定共同合作开展我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科研、宣传工作。

农业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分会会长李彦亮(左),长隆集团董事会副主席、集团总裁陈万成,共同签订了《中国水生野生动物保种、繁育及科普宣传项目合作协议》。
农业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分会会长李彦亮(左),长隆集团董事会副主席、集团总裁陈万成,共同签订了《中国水生野生动物保种、繁育及科普宣传项目合作协议》。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不断增长,水利水电、水域污染、交通航运、海洋海岸工程建设和过度捕捞等人类活动,在创造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对水域生态也造成了不利影响,导致水生生物的生存条件不断恶化,珍稀水生野生动植物濒危程度加剧,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严重衰退。

近年来,通过增殖放流等水生野生动物保护行动的广泛开展,各级渔业主管部门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及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国民生态保护意识,提高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社会各界参与保护活动的积极性也越来越高。

广东长隆集团有限公司自1997年成立长隆野生动物世界以来,在世界珍稀野生动植物的引进、繁育、保护和科普教育事业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长隆集团旗下的珠海长隆海洋王国是中国乃至世界最大的海洋主题公园,年接待游客800万人次,在中华白海豚等珍稀水生生物的就地和迁地保护、科普教育等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得到了国内外野生动物保护组织及同行的好评。

为进一步支持我国水生动物的保护工作,长隆集团与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分会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开展我国珍稀特有水生生物保种、繁育及科普宣传工作,力求为我国珍稀特有水生生物的保护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据了解,我国珍稀特有水生动物包括“海上大熊猫”中华白海豚和“水中大熊猫”长江江豚等,都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它们的生态环境和保护现状都并不乐观,面临濒危灭绝的危险。这次长隆集团全面助力保护我国水生野生动物物种,对于加强水生野生动物物种保护、繁育和科普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我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和生态修复工作有重要的意义,不仅彰显了长隆集团在国内外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领先地位,也体现了长隆集团一直以来倡导保护动物和生态环境的社会担当。

合作双方将共同开展对中华白海豚、长江江豚和中华鲟等动物物种的保护。
合作双方将共同开展对中华白海豚、长江江豚和中华鲟等动物物种的保护。

据长隆集团董事会副主席、集团总裁陈万成介绍,双方的合作内容包括:1、利用双方资源,共同开展我国水生生物保护宣传和公众教育活动;2、双方共同推动我国珍稀特有水生生物包括中华白海豚、长江江豚和中华鲟等中国水生野生动物的保种和迁地保护技术交流,完善江豚人工保种技术;3、双方共同组织专家团队努力攻克我国珍稀特有水生生物包括中华白海豚、长江江豚、中华鲟等的人工繁育、幼体培育、野化训练等核心技术;4、双方共同享有相关技术成果所有权和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技术成果提供、透露、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任何商业用途;5、双方共同组织、支持、推动社会参与,开展以宣传我国水生野生动物物种保护和生态修复为目的的联合活动等。

此外,在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分会二届八次理事会上,广东长隆集团董事会副主席、集团总裁陈万成当选为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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