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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三网融合仍需“过三关”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发布日期: 2010年7月5日 11:32 

    备受社会关注的三网融合试点地区(城市)名单日前公布。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认真组织好试点工作。从社会期待到实际试点,三网融合迈出重要一步。

 

  三网融合、互融互通是信息技术的发展方向,也是社会群众的普遍期待。建立现代信息网络,将电话网、电视网、互联网等既有网络融为一体,不仅节约社会资源,也将给社会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但多年来形成的部门分割与业务分割,成为摆在这项新兴业务面前的最大障碍。国家积极推动三网融合试点,积极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必当发力迈过法律保障、监管体制和运营体制“三道关”。

 

  用立法为三网融合提供保障。从国际经验来看,英、美等国是首先在法律方面作出修改和调整,对监管机构的融合、监管内容的修改、不同部门间利益冲突的破解提供法律依据,从而为三网融合的实质性推进扫清障碍。当前,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完全到位,出台融合的电信法当是三网融合在法制方面的最好保障。

 

  推动监管体制改革,避免“扯皮”怪圈。当前看来,三网融合所涉业务中,通信和互联网资源由工信部管理,广播电视资源业务由广电总局管理,条块分割较为明显。三网融合推行以后,监管管理不但不能放松,而且要更为有力、更为高效。三网融合的行政性障碍已经消除,但实践中由于政企不分、分业监管的体制问题还未根本解决,这将对三网融合的顺利推进形成掣肘。

 

  运营模式需要创新发展。市场发展的好坏是决定三网融合是否有生命力的决定性因素,跨行业的融合对商业模式具有很高的要求。具有公益性属性的广电行业和完全市场化的电信行业相融合,必须在商业模式的创新上取得突破性进展。

 

  重要的是,三网融合不是你吃掉我、我吃掉你,不是竞争到最后一家独大,而是相关行业的互利、合作、共赢,最终为消费者提供更为多元、更加丰富、更有特色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互相戒备、互设壁垒、同质化竞争,都不符合社会分工精细化、专业化的总体趋势,都是应当尽力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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