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私装卫星电视接收设备是不被允许的,而广电有线电视部门安装干扰卫星电视信号的设备则更是违法行为。 最近,又有网友爆出所谓《广电关于如何干扰卫星电视的内部教材》,引起关注。南都记者调查发现,虽然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卫星干扰器,但几年来无线电管理局和广电有线电视部门之间的“猫鼠游戏”从未停止,各地有线电视想尽办法隐蔽安装违法设备,无线电部门则想尽办法把它们找到。 南都记者发现,此类被国家严禁使用的电子器材依然在大范围使用,依然可以轻易在网络上找到许多卖家。 内部教材还是广告? 15日,凯迪网友转帖《广电关于如何干扰卫星电视的内部教材》,引起众多网友关注。这篇技术性文章对卫星干扰机行了详尽分析。从文中一些描述看,似乎真的是广电内部教材。比如:“不干扰自己,要干扰别人怎么办?首先必须把机器离开电视台,放在电视台,无论你怎么调都很难做到不影响自己……” 该帖目前已被站方删除。南都记者搜索发现,其实此文最迟在2008年就已经在卫星电视的技术论坛里出现了,全文最后是深圳某公司的联系方式。综合全文来看,更像是干扰器生产商的技术支持文章。原文介绍了广电部门热衷积极查处卫星接收设备遇到的执法困难,“我公司推出一款‘地面卫星接收干扰机’,一种非接触式的执法利器……广电局无需派人稽查即可从根本上解决以上的矛盾和问题。” 安装卫星干扰器是违法行为 在凯迪跟帖中有自称广电系统的网友也指出,“广电对卫星干扰一直是不赞同和查处的。当然,不排除各小有线电视台站为了自身的利益,私自安装干扰设备。同样也不排除广电管理机构对自己下属的行为睁只眼闭只眼。”其实,卫星干扰器不仅仅干扰了卫星电视信号,对国防通讯和正常的民用无线电通讯都造成严重的破坏。 《湖北日报》今年6月表示,“卫星干扰器曾严重干扰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接受新华社稿件,而襄樊军工企业航天610所的试验基地卫星接收系统,曾被两个卫星干扰器干扰。”类似事件在多个省市都多有发生。安装卫星干扰器违反《无线电管理条例》。此外原信息产业部2007年发布《关于禁止非法研制生产和使用卫星电视无线电干扰器的紧急通知》,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研制、生产、销售和使用卫星电视无线电干扰器。 工信部:一年上百起干扰 从2007年开始,各地无线电管理部门一直在严厉查处卫星干扰器。但此类违法行为依然屡禁不绝。徐州媒体1月报道,“从2009年下半年至今,已没收干扰器13部,拆毁干扰器4部,当事人自行拆除12部,协调广电部门自行解除干扰30余次。” 工信部今年5月在郑州召开卫星电视接收信号干扰查处工作座谈会,会上透露,“个别省卫星电视干扰器干扰卫星电视节目的情况非常严重,无线电管理机构一年内要处理近百起卫星电视干扰器造成的干扰,已严重影响了广大人民群众正常收看卫星电视节目,特别是干扰国防、新闻出版等重要部门通信设施正常工作。” 而干扰器的设置者是谁呢?据河北省无线电管理局监督检查处王栋书的文章透露,此类非法设备有“三多”:“多为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所设;干扰对象多为城乡接合部的农村接收无线电信号电视用户;干扰设备多架设在公众通信铁塔上。”从各地的公开报道看,基本上能找到的干扰器都是各地有线电视经营商所安装。 2009年7月,河北省秦皇岛市一证券所沪市行情卫星接收器瘫痪,全天接收不到信号,最后无线电部门在秦皇岛广电局山海关分局广播电视发射塔上找到了干扰器。 地方广电与执法部门“斗智斗勇” 甚至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生产厂家把产品不断升级换代并制作得更加具有迷惑性,广电有线电视部门隐蔽安装,与无线电管理部门“斗智斗勇”。河北省无线电管理局网站消息,2008年衡水无线电管理分局查获一种新型卫星电视干扰器,“有很大的欺骗性和隐蔽性”,2009年又发现一个穿着编织袋的“可疑物”,正是干扰器。 2009年5月,河南漯河无线电管理处在拆除印有“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公司专用”字样的干扰器时,还曾被4名男子围攻。“乡镇有线电视经营者利用干扰器干扰个人自行接收卫星电视信号的办法,使群众不能正常收看卫星电视,进而迫使其成为有线电视用户。”该处表示。 网上依然可以轻易买到 记者在网上搜索,轻易就找到了不少的干扰器提供商。 济南一家电子公司的工作人员昨天对记者表示,干扰器对人体说不上有什么危害,比手机产生的辐射还要小。他同时也表示,产品销售对象是各地广播电视局,最近销量还不错。买主以河南、河北、安徽的人居多。河南一家厂商对南都记者介绍说,干扰器上装有定时器,“中午开两个小时,晚上开两个小时,只要不24小时开着就不会被查出来。”网上的报价,根据不同波段和功率,每台价格在3000元至8500元之间。据一位在上述厂商购买了干扰器的湖北襄樊客户称,他在一个小镇上用,一台就够了。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