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25日电 昨天,由中国互联网协会主办的 “新网络时代的品牌保护机遇与挑战”研讨会在京召开,来自互联网业界、法律界、知识产权、企业界的众多专家及企业代表结合三网融合背景就修订案引发的品牌保护机遇与挑战,以及如何构建企业品牌体系展开了研讨。会上,各方专家认为,企业应当以品牌关键字为核心,对品牌实施“全网保护”措施,通过 “商标+域名网址资源”为手段来构建品牌体系,树立商标、域名、通用网址、无线网址一个都不能少的理念,阻止品牌资产流失。“全网保护”措施的提出及落实,将进一步完善企业在新网络时代的品牌保护体系,增强企业在新形势的抗风险能力和自主权,从而提升企业在新网络时代的竞争力。 这几年,三网融合的加速、手机上网用户急速增长使得移动互联网的应用开始向纵深发展。CNNIC调查报告显示,截止今年6月底,我国手机网民已经占到国内整体网民的65.9%,达到2.76亿。随着手机上网用户增长,用户上网形态发生改变,而这种改变对传统的互联网形态形成了冲击。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管理学院副院长吕本富教授认为,我们正处在一个新的网络时代,移动互联网的兴起正在改变原有的网络形态,网络应用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态势,移动互联网不再是传统互联网应用的补充,而是与其交互应用,并将会成为网络的主流应用方向。同时物联网也正酝酿大发展,不断掀起新的应用热潮。 “企业品牌是具有生命力的,从早期的商标、商号到传统互联网的域名,再到当前的移动互联网,甚至到未来的物联网,在不同的时代,其品牌内涵与外延也将发生变化。如何通过一个品牌关键词打通传统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乃至物联网,开展品牌营销,让你的客户通过你的品牌关键词在传统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乃至以后的物联网找到你,是企业面临的新机遇与挑战。” 知名互联网法律专家胡钢律师在会上强调到,“域名、通用网址、无线网址虽然技术原理不同,但是在知识产权意义上实际上都具有商业标识功能。在新的网络时代,企业若在品牌保护方面疏于防范,曾经在互联网领域上演的域名高额赎回事件将有可能重现。当前,全网资产保护是迫在眉睫的事情,企业应当转化品牌意识,将自己对于品牌的保护防线拉伸至移动互联网乃至物联网领域。” 据了解,传统网络形态的变化,特别是移动互联网渐行渐近,是促成域名及网址修订案的出台一个重要原因。 “从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裁决的近2000件案件分析,我们看到90%以上的投诉人多是国外知名企业。”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秘书长焦亚尼指出:“从上述数据上讲,国外知名企业对域名、通用网址、无线网址等新兴网络品牌中的重视程度、保护力度要强于国内企业。从某种意义上讲,国外知名企业已经对其品牌进行了‘全网保护’”。“从新修订的《通用网址争议解决办法》、《无线网址争议解决办法》有关善意条规的规定看,投诉人拥有商标权并不当然意味着商标对应的域名、网址品牌必然受到保护,只要被投诉人证明其注册的善意,就有权拥有相关通用网址、无线网址,投诉就会被驳回。此前,中国银行在‘boc’无线网址争议裁决中败诉就是很典型的一个案例”。 在中国,大量存在所谓“品牌重复”,也可称为“品牌克隆”、“品牌山寨化”的现象,同一品牌被多家不同单位或个人同时合法持有的现象。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对外发布的《2009年知名企业品牌重复率调查报告(服装行业)》显示,83%的知名服装行业品牌面临“品牌高度重复”、“品牌山寨化”难题。知识产权专家提醒,品牌高度重复的一大危害是淡化品牌在公众心目中的唯一性、集中性,而另外一大危害则是导致企业中文网络品牌陷入“僧多粥少”局面。 据了解,域名、通用网址、无线网址均采取“先注先得”国际惯例,倘若企业疏于防范,很有可能造成品牌资产的流失,多年打造的知名品牌就会成为别人的嫁衣。 与会专家认为,在新的网络时代,企业品牌保护的内涵逐渐丰富,保护的范围也将发生变化。当前,企业应当及早构建一个以“商标+域名+通用网址+无线网址”为内核的“全网保护”事前防御性品牌体系。相比事后耗时耗力的艰难追讨,企业只有与时俱进,提早设防才能让企业品牌资产免于流失,企业才能在未来网络竞争占据市场高点。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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