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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烟草广告呼唤更强监管

来源:广告买卖网改写  发布日期: 2010年10月20日 10:30 

  【广告网】19日,中国一家控烟机构与复旦大学研究人员联合公布了一项针对变相烟草广告现状及影响的调查研究报告,希望有关部门修订补充相关法律法规,并加强日常监管。

  “目前,香烟包装上‘吸烟有害健康’的字样并不醒目。”控烟专家、副主任医师龙军说。

  出席活动的专家学者认为,近年来中国有关部门的依法独到,使直接烟草广告大为减少。但是在强大的控烟压力下,烟草业利用相关法律缺陷,继续采用新方式开展变相烟草广告,并逐步走进公众视野。

  上海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博士王帆的一项调查显示,在举办世博的大环境下,烟草行业在上海地区户外广告投放面积明显下降,但在外滩游船附近,他仍发现有大型户外广告。

  “在零售网点设立广告,是烟草企业普遍采用的一种传播方式。一些烟草企业打公益的擦边球,还在城市的重点区域挑选地理位置好、形象好的零售店,为其进行免费的店面装潢。”王帆说,常见的灯箱广告、视频广告、海报等烟草包装造型等也有所见。

  王帆对518名上海城乡受访者的调查显示,67%的被调查者赞成公共场所全面禁止软性烟草广告。受访者普遍支持通过立法,在所有公共场所禁止包括间接广告在内的一切烟草广告。

  专家说,当前烟草行业的广告传播策略呈现从商业走向“公益”、从直接走向间接、从广告走向公关的特点和趋势,这就对烟草广告的管理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相关法规应禁止一切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设立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对违反规定者应予以惩处并公布处理结果。

  据有关部门统计,中国每年死于吸烟相关疾病的人数达百万,受二手烟危害死亡者也有10万多人。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规定,应广泛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中国政府已签署这项《公约》,并于2006年生效。按照规定,缔约国在生效5年内,须广泛禁止所有形式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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