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业界广告公关案例互动社交媒体品牌对话数据技术观察   

 

索要去世男友QQ密码遇阻 是否立法保护数字遗产引热议?

来源:《法制日报》  发布日期: 2010年4月25日 07:42 

 人活着的时候,可以随意打开电脑,用QQ、MSN与朋友、同事聊天,用邮箱收发信件,在博客上写文章,登录账号玩游戏……可人死后,QQ、邮箱、博客以及游戏账号里面的东西,究竟算不算遗产,能否依法继承,又该如何保护?近日,湖南省长沙市一件数字遗产继承的事件,引起了人们对数字遗产保护问题的关注与讨论。

  数字遗产继承遇困境

  前不久,湖南省长沙市的夏女士向媒体倾诉了一件烦心事儿。



  腾讯方面给出的说法是,要想拿到王先生的QQ密码,必须提供王先生本人的基本资料和联系方式,提供号码的使用资料、密保资料,并邀请好友辅助证实。对此,夏小姐很是愤怒与不解:王先生人都不在了,怎么可能提供这样的资料?这岂不是故意刁难?

  夏女士的遭遇,立即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其实有很多人都像夏女士这样,在继承亲属朋友离世之后的数字财产时,遭遇到了种种阻碍与难题。

  日益庞大的数字财产

  数字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的网络权益和财产。这是百度词条给出的解释。此前,有人把网友死后在互联网遗留下来的诸如QQ、MSN、博客和网游账号等遗物,全部统称为数字遗产。



是否立法难达成共识





  “数字遗产理应受到法律保护,立法不能对此长期无所作为。”长沙律师胡甲初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无论是文本、数据库、静止及动画影像、音带、照片、软件、网页,还是网络游戏中的虚拟武器装备、宝藏以及QQ货币,主人都为其付出过一定的时间、精力甚至金钱,因此其实际上也就具有了财产的属性。既然是财产,自然就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也应该可以依法被继承。

  “继承法仅仅对实物财产的继承作出了规定,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继承问题并没有涉及,因此容易造成网络数字遗产的继承在具体实践中难以实现。”为此,胡甲初建议修改继承法等相关法律,尽快在范围界定、保存、管理、分割等方面解决数字遗产继承的障碍和问题。

  “网络数字遗产大多是虚拟的,并没有太多现实的财产价值,专门对其进行立法保护不仅不现实,而且也没有必要。”对于网络数字遗产的保护,持这种观点的人同样有不少,其中包括一些法律专家。

  北京一名民商领域的法律专家认为,QQ、电子信箱、游戏账号等数字财产大多具有很强的人身专属性,即往往只针对专有主人才有其存在的价值。如果主人离开了人世,这些数字财产的价值大多会随之消亡。同时,根据物权法等我国现有法律的规定,法律保护的财产只是现实中的财产而不包括虚拟财产,既然不是财产也就不存在继承的问题。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上一篇信息 下一篇信息
信息分类查询:  业界广告公关案例互动社交媒体品牌对话数据技术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