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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开展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 2010年11月11日 15:35 

  摘要:如今违法经营的企业越来越多,因此文化部在今年十月份到明年三月份之间,在全国统一开展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活动,此举开展一个多月以来收获颇丰,抑制了盗版行业的猖獗之气。

 

  如今违法经营的企业越来越多,因此文化部在今年十月份到明年三月份之间,在全国统一开展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活动,此举开展一个多月以来收获颇丰,抑制了盗版行业的猖獗之气。

 

  此次专项行动以打击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电子游戏及卡拉OK歌曲等的侵权盗版行为为重点内容,以环渤海、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为重点地区,以歌舞娱乐、游艺娱乐、网络文化为重点领域,以社会反响较为强烈的典型案件为重点抓手,全面加大执法力度,有效遏制侵权行为,大力净化市场环境。

 

  据了解,此次专项执法行动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检查等三个阶段,重点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打击网络游戏“私服”“外挂”。按照《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坚决取缔未经批准,私自架设服务器,提供外挂程序,擅自从事网络游戏上网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或交易等违法网络游戏经营活动的网站;重点查处含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网络游戏及进行格调低俗宣传推广的网络游戏。

 

  ——清理歌舞娱乐场所歌曲点播系统。对使用非法出版、生产或者进口的音像制品,播放含有禁止内容的曲目或荧屏画面,或者擅自与境外曲库联接的歌舞娱乐场所,依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从重处罚。

 

  ——严查侵权盗版网络音乐。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坚决取缔未经批准或备案,擅自提供网络音乐试听、下载、播放等服务的网站;重点查处未经批准擅自进口网络音乐,或者提供含有未经审查或备案、色情暴力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网络音乐的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清查违法动漫游戏产品。加大对动漫游戏展会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含有侵权盗版、色情暴力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动漫游戏产品;全面清理动漫游戏产品制作、发行及集中经营场所,重点查缴列入黑名单的违法动漫游戏产品。

 

  ——查处假冒伪劣美术品。加强美术品进口环节及集中经营区域管理,严肃查处经营假冒、盗用他人名义美术品的经营单位;对经营含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美术品的,依法没收作品及违法所得,从重予以处罚。

 

  ——严打假唱假演奏。按照《文化部关于建立预防和查处假唱假演奏长效机制维护演出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于2010年12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重点监控的演出场所和演出类型;对重点演出活动,要采取技术手段进行现场监测,有效预防假唱假演奏行为。

 

  ——排查网吧影视服务器。配合相关部门,集中清查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严禁经营者未经权利人许可,将影视作品等上传至网吧内局域网服务器,供消费者浏览、下载、播放。

 

  文化部明确了此次专项行动的工作措施:一是督促指导使用正版软件,由各级文化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对计算机软件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清理卸载盗版软件,安装使用正版软件。二是严把市场准入关,切实加强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口环节管理,坚决杜绝含有侵权盗版、色情暴力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入市场。三是及时发布违法文化产品黑名单,及时发布违法动漫、网络游戏、网络音乐及卡拉OK歌曲等查缴目录,实施重点打击。四是定期通报综合执法重点工作,并要求各地通过群众举报、企业投诉及市场检查等方式,及时掌握一批重点线索,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反响强烈的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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