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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食药监局通知6种严重违法广告药品暂停在宁销售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 2010年11月26日 14:33 

  摘要:违法的药品广告对于消费者危害极大,因此宁夏食药监局昨天下发通知表示有6种严重违法广告药品将会暂时停止在宁夏的销售。

 

  违法的药品广告对于消费者危害极大,因此宁夏食药监局昨天下发通知表示有6种严重违法广告药品将会暂时停止在宁夏的销售。

 

  据了解,这6种严重违法广告药品分别为:鞍山德善药业有限公司的朴森胶囊(舒筋定痛胶囊)、青海金诃格萨尔王藏药制药有限公司的景天清肺胶囊、吉林省力胜制药有限公司的鹿胎胶囊、青海琦鹰汉藏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刻除根(十五味龙胆花丸)、山东鲁北药业有限公司的鲁鑫乐(肠多糖片)、吉林市双士药业有限公司的乳核内消丸。

 

  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对严重违法广告药品在全区范围内暂停销售的通告》称,近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药品广告发布情况监测中发现,部分药品广告宣传中存在未经审批,擅自发布、篡改审批内容进行虚假宣传,任意扩大功能主治或适应症,绝对化夸大疗效,或以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处方药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等严重违法行为,欺骗和误导了消费者。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有关规定,自治区药监部门对上述6种严重违法广告药品,在全区范围内采取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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