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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发展坎坷 手机支付欲兴起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 2011年1月25日 13:48 

    摘要:如今我国的互联网发展非常迅速,第三方支付也在互联网的发展中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手机支付也开始了兴起。

 

    如今我国的互联网发展非常迅速,第三方支付也在互联网的发展中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手机支付也开始了兴起。

  稳步发展的网银

  如果从1998年招商银行推出“一网通”网上支付系统算起,网银的发展只有不到十三年的历史,根据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介绍,2009年我国网上银行市场交易金额已超过400万亿元,其发展速度之快可以说是一日千里。不过网银发展之初也需要政策监管。

  网上银行主要面临两大问题,一是交易安全问题,如账号密码被盗、用户资金被窃;另外一个是金融安全问题。由于网上银行的交易基础是电子货币,而电子货币是一种“储量”或“预付”产品,即将客户所能支配的资金或货币币值存储于其特有的电子设备上,如银行卡、电子支票和数字化电子现金等。电子货币不像现实中的纸币,没有统一的发行机构,非金融公司也可能拥有发行电子货币的能力。这会挑战中国人民银行垄断货币发行的权力,即“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唯一法定的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的单位”。而且电子货币的流通必然影响到现实世界中人民币的流通速度和流通规模,使得货币总量的监测和货币供给的控制变得更为复杂。

  为防范金融风险,2001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制定颁布了《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这是我国第一步关于网上银行监管的行政规章。《办法》规定了网上银行业务的定义、市场准入条件和程序、网上银行业务风险管理规则以及银行的法律责任。网银首次有了政策约束和依据。

  除了行政规章,法律层面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电子签名法》,从法律上确认了网上银行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并对电子签名和认证机构进行规范。

  网银总体上发展比较顺利,虽然网银诈骗案件等犯罪活动高发,但多是由于用户缺乏安全意识造成,银行本身的网银体系在安全上已经有了保障,这得益于政府设立的严格的网银市场准入制度。而这一点正是第三方支付在发展过程中所长期缺乏的。

  纠结的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的处境远比网银尴尬,很多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的公司都是“草根出身”,要获得体制的认可自然需要一个过程。直到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并公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任何非金融机构不得擅自从事网络支付,这也意味着经过批准的非金融机构可以获得合法开展支付业务的资格。《办法》规定第三方支付公司必须在一年内取得许可证,标志着央行终于开始发放第三方支付牌照。长期悬挂在第三方支付头上的牌照“达摩克利斯之剑”终于落下。

  其实早在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就发布了《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准备为第三方支付设立准入制度,意图将第三方支付纳入到“以央行作为主导,商业银行作为主体,社会组织作为补充”的清算体系,但直到2010年才正式出台。期间这五年第三方支付企业一直处于“灰色地带”,不知道哪一天就要被政府“砍掉”。所幸的是,最终第三方支付的市场准入门槛设立的并不高,像支付宝、财付通等主要的民营第三方支付企业都有资格申请牌照。

  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认为:“发放牌照有利于规范第三方支付的行业秩序,促进整个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发展,是政策上的利好。”不过他也进一步表示:“牌照针对的是第三方支付企业所从事的金融业务(支付),而非数据业务。因为由支付衍生出的数据业务市场潜力巨大,目前这一市场还远未挖掘出来。现在尚不明朗的一点是,央行的牌照监管范围是否包括增值业务。如果央行规定只有发放牌照的这些第三方支付企业具备从事数据业务的资格,那就不利于整个第三方支付生态体系的建设。最好的分工是由大型的第三方支付公司从事基础支付业务,而广大的中小型公司从事支付衍生的数据业务。”

  对于那些希望开发支付衍生数据业务市场的公司来说,政策又成了“达摩克利斯之剑”,第三方支付的发展总是让人充满“纠结”。

  蠢蠢欲动的手机支付

  手机支付虽然标准未定,电信运营商也没有获得从事支付业务的资格,但是它们在手机支付上却频频出手。银联、第三方支付公司也加入其中,各方在手机支付领域跑马圈地,热闹非凡。

  政府随之表达了对这个行业发展的关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工商事法制司副司长马森述曾对媒体表示,移动支付涉及到主体和领域、法律关系等问题,这些复杂的问题需要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需要加强政府方面的监管。他认为政府有责任为移动支付健康有序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

  2010年中国移动入股浦发银行,中国移动董事长王建宙丝毫不掩饰其意图,即希望通过与浦发银行的合作进军手机支付。不过央行支付结算司司长欧阳卫民却表示,电信企业注资银行,始终与银行是一种投资入股的关系,并不意味着电信企业因此就具有直接从事某种金融业务的身份或者便利。也就是说中国移动仍然无法绕过牌照进军手机支付。

  不过央行发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不仅帮助第三方支付企业走出“灰色地带”,还给电信运营商指明了出路。如果电信运营商能够获得第三方支付的牌照,其从事手机支付业务就有了政策保障,中国移动就不会在与银联的争夺战中如此被动。

  另一个对移动支付影响较大的政策是手机实名制的实施。2010年9月1日,各大运营商开始实施手机实名制。依靠手机实名制,用户的个人信息将和公安局身份系统连接,这就为运营商开展手机支付提供了可能。运营商通过手机实名制可以建立起个人移动信用系统,从而与银行合作,根据信用等级提供不同的支付额度,甚至可以与信用卡一样进行不同额度的透支服务,这样手机就真正成为3G时代的掌上移动银行了。更有电信运营商内部人士透露,推行手机实名制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为全民手机支付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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