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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政府欲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 2011年8月23日 11:35 

    摘要: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委员托马斯·罗施周一表示,该委员会应该建立新的“禁止跟踪机制,对在线广告活动实施调查,必要的话进行监管。

  8月23日美国科技资讯网站CNET消息,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FTC”)委员托马斯·罗施(Thomas Rosch)周一表示,该委员会应该建立新的“禁止跟踪”(Do Not Track)机制,对在线广告活动实施调查,必要的话进行监管。

  罗施从2006年起开始担任FTC委员。他指出,对于FTC来说,创建互联网“禁止跟踪”机制的最佳办法是要求所有广告公司必须披露他们的活动。罗施说:“FTC应该采取强制措施让那些公司遵守。我们可以命令他们宣誓回答有关信息搜集做法的问题。”

  随着基于利益的广告(有时称为“行为广告”)的日趋普及,对某种禁止跟踪机制的兴趣也随之上升。开发商将各种工具安装到Chrome、Firefox和Safari等浏览器上,实施不同形式的“禁止跟踪”活动。

  去年12月,FTC发布了122页的“禁止跟踪”评估报告,要求建立可退出第三方行为广告的机制,这意味着该委员会不会干扰搜集自有用户数据的网站的正常运营。但是,FTC报告并没有要求进行强制性监管,罗施和FTC其他共和党委员会当时对其可行性表示了担忧。

  罗施当天表示,FTC应该在出台更多的监管措施以前,对当前商业做法做深入了解,这是必不可少的一步。他说:“作为决策者,我们应该在采取进一步措施以前掌握某种可靠信息,准确远比速度重要。”

  罗施谈到,FTC可以利用其搜集到的信息,根据广告公司的类别建立“白名单”和“黑名单”,“浏览器执行的禁止跟踪机制可以充分利用此类名单。”罗施承认,政府对广告行为的监管可能过多,“禁止跟踪”机制的负面影响可能包括“相关话题的缺失、自由内容的缺失,侵入式广告取代当前的广告形式。”

  罗施今年三月曾表示,“在我可以支持任何具体的禁止跟踪提案之前”,希望得到一切有关禁止跟踪机制问题的“确切答案”。他透露,FTC迄今尚未投票通过任何具体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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