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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处理篡改广告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 2011年9月7日 11:13 

    摘要:日前,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声明,因标示为四川安都保健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仙牌灵芝茶”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从9月5日起对其施行暂停销售行政强制措施。

  日前,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声明,因标示为四川安都保健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仙牌灵芝茶”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从9月5日起对其施行暂停销售行政强制措施。

  记者了解到,自今年1月至8月份,仙牌灵芝茶多次在我市新闻媒体上公开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广告内容具有篡改广告批准内容、夸大产品适应症、夸大保健食品功效、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和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违法事实,严重违反了《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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