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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工商管理局联合省食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药品广告监管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 2011年9月23日 17:34 

  摘要:为进一步贯彻《全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六厅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更好地整顿和规范药品广告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商业欺诈行为,近日,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省工商局加强药品广告监管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全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六厅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更好地整顿和规范药品广告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商业欺诈行为,近日,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省工商局加强药品广告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监查媒体违法发布药品广告。重点监查都市、晚报类报刊,地市级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指定销售网点的违法药品广告;严打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广告,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擅自发布,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等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等行为。

  二是联合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把好药品广告准入关,严格药品广告审批程序,撤销违法广告有效期内的广告批准文号,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药品广告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对停售品种违规进行销售的,坚决予以查处。重点抽验降糖类、咳喘类、壮阳类、心血管类等违法广告品种,发现问题一律从严处罚,对监测到的违法药品广告及时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查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各级播出机构中拟发布的药品广告及资讯服务节目进行全面清查,凡不符合要求的,要求立即停播。

  三是建立联合打击违法药品广告长效工作机制。与工商局严格落实省、市、县三级虚假广告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广告监测情况及查处情况,高效做好药品广告治理的衔接工作,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相互配合、形成打击违法药品广告监管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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