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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侵权官司土豆又获胜 称“避风港”已成行业准则

来源:腾讯科技  发布日期: 2010年5月7日 13:36 

    饱受侵权官司困扰的国内视频分享网站土豆网今日宣布凭借“避风港”原则连续胜诉,避风港已成行业通用准则。

  据悉,一直以来,视频网站行业类似的知识产权纠纷可谓纷争不断、一片混乱,而国际上通用的“避风港”原则是否适用于国内视频业,一直是各方争论的焦点。

  2006年,我国颁布《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其中第22条的规定与美国“避风港”原则类似,被认为是中国的“避风港”原则。

  本次由激动网发起的知识产权诉讼涉及两部电视剧《忠魂》和《魔方》,原告激动网认为被告土豆网上存在相关影视剧的视频内容,侵犯了其享有的相关影视剧网络信息传播权,故此提起诉讼。

  在2010年4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宣判的两起影视剧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土豆网凭借“避风港”原则连续胜诉原告方激动网。

  法院认为“不能仅以被告网站出现了侵权作品而推定被告具有主观过错”,且“原告并未事先通知,且被告收到诉状后及时删除了涉嫌侵权视频,已经尽到了其作为网络服务提供商所应尽的合理的版权注意义务”。

  知情人士透露,在各方的不断努力下,“避风港”原则正不断发挥作用,继去年北京慈文影视制作公司诉56网一案之后,土豆网已在今年3月,相继倚仗“避风港”原则胜诉两场知识产权诉讼。土豆网认为“避风港” 原则正在逐渐成为网络视频行业的通用准则。

  分析人士指出,希望土豆胜诉案之后,行业或能自发形成一种良性的版权合作和监督机制,平息纷乱错杂的版权诉讼和无休止的口水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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