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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政府:为卷烟平装辩护并限制网上烟草的广告

来源:中华广告网  发布日期: 2012年2月15日 16:07 

  据《悉尼早间先驱报》报道,澳大利亚吉拉德政府为卷烟平装法律的合宪性进行辩护,称限制烟草公司如何使用它们的商标并没有造成夺取财产所有权的结果。

  澳大利亚政府称,卷烟平装法律没有夺走烟草公司财产,因为烟草公司并没有向联邦或任何别的人交付“任何可确认的重要好处或利益。”

  吉拉德政府为卷烟平装法律的合宪性进行辩护,称限制烟草公司如何使用它们的商标并没有剥夺财产权。

  根据宪法中规定联邦取得的财产必须给出“合理条款”的章节,有四家烟草公司——菲莫烟草公司、英美烟草澳大利亚公司、帝国烟草澳大利亚公司和日本烟草国际公司——在高等法院对卷烟平装法律提起了诉讼。

  在提交给高等法院的辩护词中,澳大利亚政府称,其卷烟平装法律并有剥夺烟草公司财产权的效果,因为这些烟草公司没有向联邦或任何别的人交付“任何可确认的重要好处或利益”。

  澳大利亚政府称,烟草公司作为商标所有人的权利一直受到其他法律的影响。澳大利亚政府还称,烟草公司利用商标维持或增加对公众及其利益有害的卷烟的消费。

  高等法院法官以前认为,“规定了需要根据共同利益进行调整的领域里的权利建立、修改、失效或转移的法律”,不要求设有“公正条款。”首席检察官尼古拉·若克森说,她相信联邦的诉讼案具有强大的辩护基础。

  卷烟制造商的另一挫折是,上议院于2月8日通过了限制在互联网上进行烟草广告的立法。互联网零售商将不允许使用“便宜”或“免税”等字样来营销卷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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