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封由159名消费者签名的建议信由郑州寄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议信认为目前违法广告举报反馈制度不完善并且缺乏激励措施,希望国家工商总局修改相关规定,出台专门的违法广告举报奖励办法。 据建议信起草者李英杰介绍,缺乏社会公众的监督环节,是虚假广告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2011年李英杰和朋友组成的举报虚假医药广告志愿者联盟向工商部门举报了221起互联网虚假乙肝医药广告,但是有回复的只有79起,超过六成举报目前没有任何回复。 据介绍,国家工商总局早在1996年就制定了《关于受理违法广告举报工作的规定》,但是该规定仅仅明确了举报者可以要求获得处理结果,而且该规定也仅仅是整个举报处理过程中的处理结果反馈环节,对于广告监管部门在收到举报后的告知环节同样没有做任何规定。李英杰建议修改完善《关于受理违法广告举报工作的规定》。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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