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外媒体报道,在基于在线存储的云音乐服务上,音乐行业和网络公司去年以来再度发生纠纷。不过4月11日,美国音乐行业和互联网行业针对五种新的在线音乐服务达成授权费协议。 在这份唱片行业组织、音乐出版商、数字音乐服务商参与签署的和解协议中,双方同意,传统的数字服务授权费,将继续执行以往签订的授权费标准。比如每首歌曲下载一次或是以CD销售的版权授权费为9.1美分,铃声下载授权费则为24美分。 此次新增五种新形势数字音乐服务的授权费。其中针对提供收费在线存储的云音乐服务(苹果iTunes此前已推出),音乐行业获得的授权费标准为从以下三项中选择最大值:在线音乐服务商总收入12%,内容成本的20.65%,或是每个收费用户17美分。 对于在网民收费下载歌曲后提供免费在线存储和播放的服务商,授权费标准将从网站总收入12%或内容成本22%两项中选择最大值。这一协议还覆盖其他三种更为复杂的数字音乐服务形式。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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