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业界广告公关案例互动社交媒体品牌对话数据技术观察   

 

张天杰:应禁止明星代言药品广告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 2012年4月24日 10:04 

  “毒胶囊”事件传出之后,消费者纷纷对多位明星代言修正药业的情况进行了关注。

  无容置疑,明星代言药品广告可收到“双赢”效果,他们更是一种相生相伴关系,生产厂家需要明星的代言来提升药品的知名度,获取销售量,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而明星亦可以通过药品代言来获取可观的代言费。正因如此,明星代言药品之风才愈演愈烈。

  药品毕竟不是普通的商品,它具有救死扶伤的特殊使命,关系到人命关天的大事。群众对药品功效的优劣往往了之甚少,没有较多的参照物,被明星代言的药品常常会赢得更多的群众去购买使用,大家看的不是药品实际功效有多大,而是冲着明星代言而来的,认为代言的药品效果就好。

  实际上,明星并不是了解药品功效的专家,也并非亲身作过检验,甚至对药品和厂家的情况根本不清楚,仅仅是一种单纯的经济关系,只要商家给钱就会代言。因为不了解,“问题药品”也就趁虚而入,误导消费者,这不仅伤害了消费者,也降低了明星的信誉度,这种高昂的代言费还提高了药品的成本,转嫁给消费者。

  因此,国家对于明星代言药品广告的行为,应当大力制止。具有三大好处:其一,明星不代言药品后,厂家就只能以质量取胜,更加专注于提高药品质量;其二,明星不会陷入“托儿”的尴尬境地,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名誉;其三,最大收益者是消费者,不仅可以买到不含代言费的优价药,还不会为明星误导误伤。

  好在有关部门已经引起了重视,2009年,国家广电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中医药局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医疗和药品广告监管工作的通知》,禁止聘请不具备执业资质的人士担当医疗、健康类节目的嘉宾,严禁演员和社会名人主持医疗、健康类节目。

  不过,目前并未有对明星代言药品的明文规定。更多消息请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上一篇信息 下一篇信息
信息分类查询:  业界广告公关案例互动社交媒体品牌对话数据技术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