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合肥市纪委监察局、工商局、新闻出版局等部门,在安徽省合肥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工作座谈会上,联合出台了《合肥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合肥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责任追究联席会议制度》。 合肥市纪委监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明确监管责任,对在相关工作中违规、违纪的人员,纪检监察机关将追究其责任,采取诫勉谈话、取消年度评优资格等处理措施,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据介绍,《合肥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合肥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责任追究联席会议制度》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工商机关在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中的职责,即由合肥市纪委监察局牵头协调,推动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工商机关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新闻媒体广告发布审查的行政指导,并按规定开展广告监测,定期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公告,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发布行为。 会上,合肥市工商局通报了2011年媒体广告监测情况。该局共监测市级新闻媒体发布的各类广告123万条,编发《广告监测通报》13期。同时,工商机关先后开展了7次专项整治行动,查处各类广告案件158起,指导企业发布公益广告92577条。 今后,合肥市工商局将继续加强对于广告市场的监管力度。更多新闻请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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