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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药监部门:不要相信"万能药"广告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 2012年5月22日 09:21 

  合肥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处长石国强表示,近段时间违法医药卫生广告现象比较严重,监管部门工作方面面临压力。

  ××医院著名主任医师推荐、中华医学会××学会实验证明……虚假非法广告中引用的一些专家的话,对消费者选择购买该药,有着不小的误导作用。

  “利用国家机关、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为其产品增添可信度是虚假违法广告的惯用手段。”石国强介绍,拉出很多“权威”机构和专家,是违法广告之所以能迷惑住不少消费者的原因之一。实际上,很多机构不仅公正、合法性存在问题,甚至根本就是子虚乌有。

  “此外,超出规定的功能主治或使用范围,处方药发布广告,或者既非药品也非医疗器械的产品,却在广告中将自己吹嘘成灵丹妙药,都是违法虚假广告的表现形式。”石国强说,以他们查处的“乌龙养血胶囊”为例,国家批准的药效是适用于气血亏虚所致的神倦乏力等,但药品宣传时却称其“对高血压、高血脂有独特疗效”“从根本上解除心脑疾病病根”,明显是夸大药品疗效。

  如何能让鱼龙混杂的医药卫生广告市场得到净化,使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能有保障?从2012年开始,合肥市卫生局制定并实施的医疗广告监测管理工作季度通报制度是针对这类问题的新举措。

  “通过对报纸、影视、广播、户外、网络、印刷品等广告媒介实施监测,监测结果每季度定期通报,有效加大了对医疗广告的监管力度。”合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处长李卫东表示,今年一季度已累计监测医疗广告条数23条,包括报纸发布的医疗广告18条、电视3条、户外11条,涉及外省市和省卫生厅监管医疗机构5家次。

  此外,推进网格化管理,让卫生监督员对所在片区的民营医疗机构分片负责、包干到户,有效实现了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管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倪修寿透露,除了以分级管理的方式,重点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管,下一步还将在民营医疗机构设立“公示牌”,“哪些诊疗项目有许可、举报电话、负责的卫生监督员姓名都将一目了然,方便患者了解。”

  对医药知识了解不多的患者来说,哪些是药品、哪些是保健品,哪些药属于夸大宣传、哪些产品既不是药也不是医疗器械,的确是一件很难分辨的事情。然而,这种消费者信息渠道不畅通的状况已经悄悄发生了改变。

  5月14日,合肥市卫生局(药监局)首次发布药品医疗器械违法广告警示,为市民提供清楚明确的告知:罗珍胶囊、前列舒乐胶囊、皮肤病血毒片等14个夸大功效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违法广告,在被移送工商部门查处的同时,市药监部门同时发布消费警示建议市民谨慎购买。

  市卫生局(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谈到,消费者可以通过举报电话:0551-2692241的形式来协助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很多新闻请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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