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传媒集团是总部设在北京的中央大型国有文化企业,由中央批准,国务院作为出资人,文化部作为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对集团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监管。 中国文化传媒集团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中国文化报社,是由文化部主管的事业单位,2009年,报社积极响应中央文化体制改革要求,主动提出改制申请,成为第一家整体转企改制的国家部委主管报纸。集团组建以来,以文化行业资源为依托,积极整合海内外文化资源,以建设文化传媒业与文化创意产业相结合的新型业态作为主攻方向和核心竞争力。 经过三年的蓬勃发展,集团目前已成为拥有两报、三刊、三个国家级网站、两院和十个中心以及十几个“中传系”公司的大型文化传媒集团。目前我集团主要业务除传统报刊外,还涉及:数字传媒、影视制作、会展广告、动漫游戏、艺术品收藏、文化旅游、城市节庆、非遗产品开发及印刷报刊物流等文化产业。 为更好地提升集团形象,扩大集团社会影响力,现向社会各界征集能够代表中国文化传媒集团,缩写为CCMG)形象的LOGO。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2年6月1日至30日 二、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包括LOGO图标和“中国文化传媒集团”文字设计(适用于媒体宣传、大型户外广告等); 2、LOGO图标应主题鲜明、简洁明快、内涵丰富、寓意深刻,符合中国文化传媒集团定位,同时易于识别、记忆和宣传推广; 3、LOGO图标应当具备较强的应用性,可在各种场合、标牌和载体上使用,符合不同材质制作需要,具有良好的视觉传播效果; 4、作品提交形式为电子版。电子版图片格式可为JPG、GIF或PSD 图片;应征作品请附创意说明,详述构思及象征意义; 5、参加征集的图标应为原创作品,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无版权或著作权纠纷;作品不得与其他企业或品牌标志雷同,否则设计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6、每位设计者参加征集的作品数量不限。 三、评选方式: 作品由主办方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选。中选作品版权归征集方所有,征集方有权适当修改中选作品。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奖励办法: 此次征集活动最终被选用的作品,给予一次性8000元的奖励并颁发证书;同时该活动还将评选出优秀奖10名颁发证书。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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