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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开始集中整治户外广告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 2012年9月3日 15:11 

  近日,洛阳市举办了户外广告及亭棚摊车整治动员大会,副市长谭建忠到场出席。

  会议上决定,我市将重点治理一批影响城市形象、破坏城市风貌、危及行人安全、重复设置、超经营范围的街头亭棚摊车,清理整顿各类乱设的户外广告设施。通过加强户外广告设置的规划、审批和管理,使其与城市区域功能相适应,与市容景观相协调,有效促进户外广告的规范、有序发展。

  按照方案,户外广告专项治理的范围是洛阳市城市规划区内,高速公路引线、连接各县(市)区的快速通道、公路及两侧500米范围区域。

  在治理范围内,对于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改变建筑物立面的、经审批但超过审批使用期限且影响市容景观的户外广告,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拆除。对于已超过审批使用期限,但符合规范标准要求且不影响城市规划、城市形象,不损害利害关系人的权益,不改变原建筑设计外观,不影响建筑整体效果及建筑整体风貌的户外广告,经市规划局批准整改后,可以保留提升。

  按照计划,今年10月底前,违规的广告设施业主单位应对确定拆除的广告设施进行自行拆除,符合保留提升条件的,则需要制订并上报整改方案。对于逾期未能自行拆除的,将在12月底前由各相关县(市)区政府组织强制拆除。

  目前,洛阳市户外广告集中整治工作已经在逐步开展当中。更多新闻请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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