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清市一家装潢广告公司因帮助商家发布印有“国务院办公厅机关指定用茶”字样的广告,被工商部门依法查处。 11月10日,福清镜洋工商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户外广告进行巡查时发现,沈海高速镜洋村路段立有一面某茶叶销售公司的T型广告,广告内容含有“国务院办公厅机关指定用茶”字样。在该茶叶公司的网站上,执法人员也看到关于其产品荣登国务院指定用茶的宣传内容,并附有国务院办公厅行政司颁发的证书照片等内容。 工商执法人员表示,商家利用“专供”、“指定”等名义宣传产品,容易对消费者形成误导,扰乱公平的市场交易秩序,也损害了国家机关形象,违法了《广告法》相关规定。随后工商部门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要求其立即撤下违法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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