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用财政资金垫付拆除费用,广东创基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绍华表示,不能把纳税人的钱浪费在处理违建上。同时,政府部门应该落实自己的职责,避免本可合法的例子变非法。更多最新新闻报道,敬请关注广告买卖网。 按照我国各地整改违建的法规,违建实施者需要承担整改费用。但赵绍华根据从业经验认为,不少政府部门在处理违建时,并没有通过法律程序向违建实施者追讨费用。在实施者坚持拒交费的情况下,执法部门一般采取变卖违建有价值品填补费用,但未必能准确填补。在中水广场违法户外广告拆除一案中,天河财政垫付的资金有收不齐的可能。 “众多违法户外广告存在,一定程度上是政府部门的失职,广州大道才一个合法广告位,怎么可能满足需求?”赵绍华认为,广州户外广告合法设置的出口太少,如果及时规划和审批,或可以避免产生那么多的违法户外广告。如果坚持按照现有规划和审批进行,政府部门则应该加强执法,而不是纵容违法户外广告发布。 赵绍华认为,政府部门需要对纳税人负责,必要时应采取法律手段,如通过起诉违建实施者的方式追讨费用,避免纳税人的钱被浪费。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