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了关于管理电视购物广告的最新通知。通知中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全国各卫视频道每天每小时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不得超过1次,每次不得超过3分钟,每天播出同一内容的不得超过3次。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30日在北京通报,这份名为《关于进一步加强卫视频道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还要求,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要在屏幕右上角明确标注“广告”字样,并禁止使用“矫形”“塑形”“透脂”“甩脂”等宣传或变相宣传丰胸、减肥产品;同时重申,不得使用新闻采访、主持人主持以及“叫卖式”夸张配音、语调、动作等形式进行宣传,并且在每天18点至24点时段内不得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 发言人指出,近年来,总局不断加大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监管力度,多次发文叫停内容虚假违规的广告,收到明显成效,但少数卫视频道依然存在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内容夸大虚假、长时间反复播出等问题,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影响了广播电视的社会形象。 发言人说,下一阶段,总局将根据通知精神,严格开展卫视频道电视购物短片广告播出情况的备案工作,并定期向社会公示,强化社会监督,同时要求各省级广电行政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对违反通知要求的卫视频道,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卫视反馈 一线卫视 早已停播购物广告 对于广电总局此项关于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的管理,江苏、东方等一线卫视均表示,对自己影响不大,因为此类电视购物广告的播出时间都相对比一般广告长很多,但收益并不高,所以一线卫视大多现在已经不播电视购物广告了,而且一线卫视黄金时段的品牌广告已经够支撑卫视了,一般也不会再播出此类购物广告。湖南卫视、浙江卫视都表示早已经没有购物广告,“我们在08、09年之后基本上都清理了,现在一般都是二三线卫视在播”。 二三线卫视 用普通广告填补 曾播出过“侯总广告”的河南卫视表示新规出台后,“不符合要求的购物广告将停播”。对于这些广告的去向,工作人员表示因为一般卫视都与广告公司签署“不可抗力因素”协议,因此影响不大,也不会直接下发到下级频道播出,至于多出来的播出时段,“将用普通广告填补”。天津卫视相关负责人则表示,现在白天非黄金时段会播出一点电视购物广告,但随着白天收视率的提升,很多品牌广告也看好这个时段,明年播出的购物广告的比重减小后,品牌广告会在此时段播出。 广电总局要求 每天18点至24点时段内不得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其他时间每小时播出购物广告不得超过1次,每次不得超过3分钟,每天播出同一内容的不得超过3次。 电视购物短片广告要在屏幕右上角明确标注“广告”字样。 禁止使用“矫形”“塑形”“透脂”“甩脂”等宣传或变相宣传丰胸、减肥产品。 不得使用新闻采访、主持人主持以及“叫卖式”夸张配音、语调、动作等形式进行宣传。 此次通知的下发,表明了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对于整顿电视媒体,净化电视荧屏的行动和决心。更多新闻请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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