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江都工商局接到群众举报,来到某装饰公司在江淮路上发布的户外广告进行调查,发现发现该公司发布的户外广告上含有的“扬州市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等文字存在虚假宣传。 经核实,该公司2006年被认定和命名为江都区A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但是在2008年底被撤销了相关称号。从2009年起,江都区A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经复评合格的统一换发“扬州市A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而该公司没有通过复评,未能获得相关主管部门认定和命名。 然而在该公司近期发布的户外广告中,仍然使用“扬州市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等文字内容,涉嫌利用户外广告对自己信誉或者获奖情况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据了解,“重合同守信用”不是终身制,对于已认定的企业,工商部门每年都要组织复评,对两年不参加年度复评的企业,撤销其称号,对年度复评不合格的企业视整改情况区别对待,暂时保留、降级或撤销。 据了解,该案件现已进行进一步的调查之中。更多新闻请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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