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自媒体从命名方式上可分为两大阵营:一类是突出媒体属性的阵营,如互联网观察,管理智慧,花边社等;另一类是突出昵称或实名,如青龙老贼,鬼脚七,信海光微天下,葛甲,快刀青衣等。 很明显,第一类自媒体是媒体惯常的命名方式,一定程度上透露了运营者打造行业权威,整合行业资源的野心,第二类则彰显个人品牌。 我记得信海光老师有篇文章还分析过微信公众号的起名问题,并对“信海光微天下”这个名字不够满意。 但我们今天不是讨论自媒体如何起名,只想说说自媒体的媒体与人格问题。 自媒体是媒体还是人? 自媒体当然是媒体,因为它具有传播的功能。这半年多来,我们身体力行坚持不懈地用曾经媒体人的标准来做了一个自媒体,但最近忽然发现有点不太对劲。 尽管我们时刻提醒自己要具有互联网思维,不要陷入传统模式。但现在看来,当我们以内容为王来打造一个自媒体时,就已经陷入了传统媒体的运营模式里。除了介质不同,其它非常相似。 我并不否定内容为王,但总觉得在内容之上,一定还有别的,要不然跟传统媒体怎么区分。 眼下,自媒体的商业化是让众多自媒体人焦急的问题。除了眼巴巴羡慕罗辑思维,程苓峰,金错刀等早早赚得盆满钵满之外,无奈之余还得埋头苦干等待曙光。 其实观察便知,在盈利的账号中,基本全是具有个人命名特征的自媒体,而少见以媒体命名特征的。 除了前者大多发迹较早身为大牛有一定影响力之外,这其中肯定有别的奥妙所在。而问题在后者,当以媒体自居来打造一个账号时,便意味着选择了与传统媒体相似的商业模式:广告,活动策划,论坛,展会……而这看起来是多么的反互联网。 或许,我们在自己惯性的思维中忽略了自媒体的前置应该是人,而非媒体。 为什么一切自媒体都将归于人格体? 百度百科:人格是指一个人与社会环境相互作用表现出的一种独特的行为模式、思想模式和情绪反应的特征,也是一个人区别于他人的特征之一。 自媒体的属性是媒体,但本质是人,用罗胖的理论说,就是魅力人格体。这是因为在互联网社会,人与人的互动连接甚至可以不需要一个中介就能实现,不像以前的BP机时代,想找人得通过寻呼台。 互联网的开放即意味着去中介化,一切交往都会变成人与人的交往,真实,鲜活,魅力,个性成为判断是否交往的条件。 这样以来,我们还需要媒体模样的东西来为交往设置屏障吗?显然从沟通效率上看,媒体特征的自媒体比不上那些人格特征的自媒体。 我们帮助客户运营一个叫做山楂树情侣酒店的官方微博,起初苦于没有粉丝互动,后来我们考虑去掉官方化,想打造一个虚拟的人物来为酒店代言。于是注册了一个“山楂树下的老三”账号,同时在资料介绍里写到:“嗨~我是老三,我家开了个山楂树情侣酒店,静秋负责收银,我负责客服……”,一下子就吊起了很多女生的兴趣,纷纷跑来关注并跟老三聊天,并积极参与老三发起的各种活动,有时还八卦一下老三和静秋的家庭生活。通过大量故事化,生活化的沟通场景,带动酒店客房预订提前实现爆满。 这个例子充分表明,人更喜欢与有个性的人打交道,而不喜欢与冷冰冰的机构打交道,尤其是官方机构。 因此,我们是否能确信:只有具备魅力人格体的自媒体才能活的很好,才是自媒体的发展方向。 其实,有些运营比较成功的媒体命名特征的自媒体,一开始也很注重打造人格属性,比如花边社,听起来虽然像个新闻通讯社,但实际上所有的内容全部都是以“射掌”(光是这个名字的内涵就够让人联想的)名义在编辑发送,粉丝们不仅可以听到射掌讲IT圈的花边新闻,还能感受到射掌强烈的性格特征;又比如我们的餐饮老板内参,所有的互动也都是以“内参君”出现,尽可能让用户感到是一个人在跟他们分享,而不是一个媒体。 人格体可以是真实的一个人,也可以是虚拟的一个团队,但总之绝对不是冷冰冰的媒体。更多观点请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