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咸宁市政府结合广告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广告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据相关人士介绍,为促进我市广告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我市将培育一批拥有自主品牌、技术先进、主业突出、特色明显、市场竞争力强的广告企业,发展一批新兴广告企业,大力发展城市户外广告和农村广告市场,鼓励发展公益广告事业,着力发展广告服务产业链,鼓励广告产业延伸发展。 总目标是到2020年,全市广告业年经营额过500万元的广告企业力争达到20家以上,过千万元的广告企业达5至8家,国家一、二级综合性广告企业达到10家以上。此外,该《意见》还从市场准入、税费减免、财政支持等方面给予广告业政策优惠。 在放宽市场准入管理方面,除媒体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广告经营,可不用办理广告经营许可证;广告公司登记将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组建广告企业集团,控股子公司由5个放宽至3个,母公司注册资本放宽至1000万元,母子公司合计注册资本放宽至3000万元。 在财政支持方面,各级财政部门将设立广告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广告产业结构调整、搭建广告公共服务平台、扶持广告企业创新发展、培育广告产业园区等。 在提高行业发展后劲方面,将充分利用我市教育资源,加强广告人才队伍培养和建设,提升广告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建立完善广告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广告企业诚信经营数据库和评价制度体系,提升广告企业的诚信度。 在税费减免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广告企业,享受国家小微企业所得税相关优惠政策。自今年开始到2016年底,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在计算企业应纳税务所得税、增值税、企业进口自用设备、社会公益性捐赠支出等方面给予减免。 “新政策出台对于广告业来说,真的是件值得庆祝的事,公司在税费上面减了负,在管理方面、行业发展方面,都将迎来更多的利好。”当天,正在市工商局一楼大厅办事的湖北奥佳快印有限公司经理蒋炬高兴地说,像我们这种年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的广告微企来说,企业所得税按原来的25%税率计算要交2.5万元,现在按所得额的50%,并按20%优惠税率计算则是1万元,光企业所得税这一项一年就能省下1.5万元。 《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广告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推进我市广告产业向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发展。更多广告公司请继续关注媒体资源网。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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