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省人民会堂决定拆除违法存在10多年的巨型楼顶广告。 市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来到省人民会堂,就拆除楼顶广告进行了沟通,会堂负责人希望市城管局拆除户外广告“既要行动快,又要保证安全”。 省人民会堂决定拆除楼顶广告 “今天上午,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去了现场,会堂方面人员态度很好,他们说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拆除楼顶户外广告。他们承诺半个月内拆除,我说不行,时间太长,我们将继续督促他们尽快落实。”昨日,市城市管理局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了解,市城管执法部门给省人民会堂规定的责令整改时间截至昨日18时,如果省人民会堂没有自行整改,将进入强拆程序。 勘查报告出来后马上拆除 随后,记者联系了省人民会堂办公室副主任马利。 “收到郑州市城市管理局的责令整改通知书,我们调取了楼顶广告的档案了解到广告商情况,并及时通知了租用场地的广告商,要求他按城管执法部门的责令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马利说,会堂已将广告公司信息告知城管执法人员,让他们进行沟通。 “今天上午,我们和市城市管理局作了沟通,拆除楼顶广告,既要行动快,又要保证安全。今天下午,城管执法技术人员已针对如何安全拆除到会堂进行了勘查。”她告诉记者,城管部门的勘查报告一出来,马上就拆除户外广告。 市城市管理局户外广告管理处处长李涛说,他们将尽快完成查处工作,“让他们自行拆除,我们明天上午9点开始到现场取证”。 网友赞省接待办、省人民会堂识大体顾大局 昨日记者采访时,马利重申:会堂只是广告场地出租者,只收取场地租赁费,不掌握广告费的收入多少;会堂一直支持省会建设,紫荆山立交桥建设、花园路拓宽工程、金水路拓宽工程,他们曾无偿让出15亩地。 “我们为郑州市政也作出不少贡献,还代表金水区、郑州市在创文明城市方面争得荣誉,树立了郑州的形象。作为事业单位,我们将一如既往支持郑州建设。”她告诉记者。 昨日,省人民会堂决定拆除违法户外广告的消息经中原网率先报道后,很多网友为会堂和其上级主管部门点赞。网友“黄河男人”说,拆除省人民会堂广告牌,这说明有关当事方的遵法守法意识在增强、法制观念在增强,政府的执法意识和执法信心在增强,这在强调依法治国的今天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示范效应。网友“冬天里”说,省人民会堂是事业单位,不应该只看金钱。“我在网上看到,全国各地很多省级会堂都是干干净净的,河南人民会堂上面的大幅户外广告确实影响城市形象。省接待办和省人民会堂这次识大体、顾大局,决定尽快拆除楼顶广告,这是好事,为省会创文做了表率。” 加大力度查处违规户外广告 昨日,不少市民、网友给本报来电说,在省人民会堂附近的一些建筑上,也有巨幅墙体广告和楼顶广告,希望城管部门查查是否属于违法违规广告。 一名网友说:“前几天,我开车经过紫荆山立交桥由西向东,突然看到一座大楼上出现一个很大的广告屏幕,分散了注意力,差点碰上前面的车,太危险了。” 还有一个网友留言说,有的霓虹灯在红绿灯后边,开车时根本分不清是红绿灯还是霓虹灯,都应该治理一下。郑州市区有些地方的户外广告多,开车时光顾上看广告了,对司机驾驶安全非常不好。应该把影响交通、违法违规的广告拆除了。” 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局了解到,2012年初至今,全市共整治、拆除各类违法户外广告近3万处、45万余平方米,其中今年已拆除各类违法广告6000处、约6万平方米。 目前,全市正在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标准,按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开展清理整顿违法违规户外广告,治理占道经营等工作。 对于本报近期的舆论监督和省人民会堂决定拆除楼顶广告一事,郑州市城市管理局长赵新民告诉郑州晚报记者:“郑州日报、郑州晚报等市属媒体的报道太给力了,你们报纸顶住一切压力连续报道,终于促使问题解决了,不但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力,而且对城管执法工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很好地彰显了媒体敢于担当、坚守正义、守护法律底线的职业精神,媒体助政作用彰显得非常好!我代表市城管局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也希望你们在接下来的户外违法广告整治中能再助我们一臂之力!” 网友“奋斗的小鸟”在中原网留言说,广告牌事件彰显了媒体的责任和力量,也说明很多事只要有监督、敢监督,再难的事情也有可能突破。 昨日,执法人员加大了违规户外广告的查处力度,对郑州市区多个地方的户外广告进行现场查处,共对市区36处违法户外广告当事人送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对于这些违法户外广告的拆除情况,本报将持续跟踪报道。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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