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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启动黑名单制度监管户外广告

来源:南国今报  发布日期: 2015年3月6日 12:03 

  近日,柳州城管部门正式实施“户外广告管理诚信黑名单”新举措,以此加强对该地区的户外广告市场监管力度。

  户外广告包括利用建筑物(构筑物)外部设置的广告牌、店面门头招牌、标牌、霓虹灯广告、LED显示屏、布幅、张贴广告等。建立“黑名单”制度,将从源头加大违法违规户外广告的整治力度,确保市容市貌得到改观。

  对具有下列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列入“黑名单”:未经审批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被立案调查的;违法设置户外广告以各种理由拒不配合调查的;违法设置户外广告拒不执行处罚决定,或者拒不按照要求自行拆除的。

  此外,提供虚假材料办理户外广告审批手续,或者设置的户外广告违反规定且不限期整改,如发布不雅的医疗户外广告,被要求限期更换画面拒不更换,均将被列入城管系统“黑名单”。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柳东分局、直属大队以及各城区城管执法局,将符合列入黑名单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汇总,附上调查通知书、处罚决定书等材料和现场图片,提交柳州市城管执法局审核,并在城管系统定期通报。

  据悉,在没有实行“黑名单”制度之前,沿街企业、个体私营经营店面违规现象严重,广告喷绘、牌匾任意设置张贴,一个店面甚至几个门头招牌,虽有城管部门责令自行限期改正,但绝大多数商家不以为然。

  城管执法人员称,很多违规商家的想法是:“你不拆除的话我就继续保持原样,你要拆除的话就算是帮我拆,自己拆除还费时费力。”这种依赖城管“帮拆除”的行为,属于“违法设置广告拒不按照要求自行拆除”。在黑名单制度实行后,城管虽然会“帮忙”强制拆除,但也会将当事人列入管理诚信黑名单。

  违规设置的店面门头招牌,依法拆除将给商家带来经济损失。城管部门建议,门头店面招牌广告所用材质、规格尺寸、悬挂位置等,均有相应规范要求,设置之前应到城管部门咨询办理,而且该备案登记项目免费办理,不会增加办理人经济负担。

  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将在5年内停办柳州城管部门所有审批项目申请;当事人有新增的城管执法权限内违法行为,依法按照上限处罚,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不得罚款补证,一律予以拆除;第二次被纳入黑名单的个人或企业,永久性停止办理城管部门所有审批项目申请。

  从这个黑名单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看出,柳州市城管部门对当地户外广告市场监管工作相当重视。更多户外广告代理请继续关注媒体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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