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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青岛大虾抵消山东几个亿广告

来源:界面  发布日期: 2015年10月26日 09:40 

  这段时间有个新闻非常火:“一盘38元一只的青岛大虾”,这不但让山东青岛上足了各地新闻头条,至今还经常引起人们的议论。

  针对这起天价大虾事件,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近日表示,一只38元的虾就抵消掉了山东旅游局几个亿的广告效果,“这个事情的管理职权在工商和物价等部门,旅游部门虽然是在主动作为,但是已经越权了。”

  今年十一期间,在青岛市旅游的网友肖先生诉苦,在青岛市乐陵路92号的“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吃饭时被“一刀狠宰”,事先询问确认过的“38元一份”的大虾,吃完却价格飙升到“38元一只”。同被坑的朱先生一盘“蒜蓉大虾”吃了1520元。两位难友报警后,警察说这归物价局管,物价局则表示已经下班,请找110。第二天物价局表示,必须过完节才能解决。

  由网友提供的该店价目单显示,“海捕大虾38元”后未标明计价方式是论“个”还是论“份”,但在远离所有菜名价目的价目单的最下方,一行字写着“以上海鲜单个计价”,你是否想起商店橱窗赫然醒目大字“全场3折”后那小小一个“起”?

  在全民段子手时代,“天价大虾”事件一出,霎时引燃众网友的创作激情:“开车来吃海捕大虾,等菜时磕了两盘瓜子,后来走回了湖北老家”,“我在青岛,刚喝了一碗小米粥……”

  面对舆论的激愤,随后青岛市采取相关行动:除了涉事烧烤店被处以罚款9万元,责令停业整顿并吊销营业执照外。市北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被停职检查,该区物价、旅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被诫勉谈话。然而舆论高潮未消却,涉事烧烤店仍是红过熟大虾,不少游客前去围观拍照,青岛甚至整个山东也连坐受罪,山东省近几年着力打造的“好客山东”品牌,却被一只虾砸了脑袋。

  青岛市旅游局的官方微博至今仍在引发众人评论吐槽。10月16日,青岛市旅游局发微博号召网友“把你在青岛的经历和体验分享出来,就有机会机票免费、住宿免费、门票免费——游青岛”,并在文案里写道“这是一个让人难以忘怀的城市”。有网友评论称“最难忘的是大虾的味道。”还有人讽刺道:“免费,住。到最后吃几只青岛大虾,我就回不来了。”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李金早表示,青岛大虾事件已经严重影响了青岛乃至山东的旅游形象,最痛心的是旅游部门,但旅游部门想维护游客权益却没有相应职权。据悉,加强与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的联动,加大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力度,是我国旅游业发展要实施“515战略”中的重要一项。

  长期以来,旅游市场秩序失范已成千夫所指。相当一部分地方旅游市场乱象丛生,欺行霸市、垄断市场、非法经营、欺客宰客、强迫消费,有的甚至有黑恶势力渗透。李金早表示,人民群众对这种治理乏力、正气不彰的状况极为不满。如果继续任其发展,无疑是我们的严重失职。旅游市场秩序是衡量地区旅游发展水平的首要标准,加快旅游业发展当然是我们的重要目标,但市场秩序不好,游客感受不佳,社会反响很差,速度再快也不能说成功。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形成标本兼治、惩建并举、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建立市场监督的长效机制,通过一系列“组合拳”,明显遏制旅游市场乱象。

  由此可见,旅游城市在大打旅游广告进行铺天盖地的宣传的时候,也要注意进行软硬件结合的建设。更多广告新闻请继续关注媒体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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