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屡屡传出不同版本的消息后,阿里终于收购了南华早报。既非简单的入股,也非仅仅限于对报纸部门的收购,而是整体性的收购。 2015年12月11日晚间消息,阿里巴巴集团宣布收购《南华早报》,在协议中,阿里巴巴向南华早报集团收购的资产,除了报纸旗舰《南华早报》外,还包括《星期日南华早报》,南华早报电子商务网站,中文网站,招聘业务、杂志业务,户外媒体,会议业务,教育和数字媒体业务。 阿里的媒体帝国又进行了新的扩张,此时我有一个疑问:未来,一旦有所涉及,南华早报将如何报道阿里巴巴?或者说,南华早报将如何报道阿里巴巴的对手? 这肯定是个难题。 我一直怀疑媒体中立性这个命题的真实性,与网络中立一样,他们在某种程度上都有其局限性。媒体的立场,始终受经济、党派、政治等外来因素的左右。否则,国外的一些媒体为何会有左中右之分呢?甚至,部分媒体因为自己的标签而刻意表达,无非是为了自己的“非中立性”。而当一家媒体的资本易主之后,说它不会受资本易主的影响,这很难让人信服。试问,自己把持的媒体,整天说自己的坏话,是什么感受呢?在事实上,媒体,始终要接受程度不同的约束。 某种意义上看,媒体的立场亦是言论。但言论自由,也有限制,最起码有政治上的限制。以法国为例,我们不妨看看法国媒体言论在历史变迁中受政治因素影响的痕迹。 1789年诞生的法国《人权宣言》第10条规定:“任何人都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即使是宗教上的意见———而不受打击,只要他的言论不扰乱法定的公共秩序。”第11条规定:“思想和见解的自由是人类最宝贵的权利之一,因此,除非根据法律决定的情形而必须为这项自由的滥用负责,每个公民都有言论、著述和出版的自由。”从《人权宣言》可以看出,法定的公共秩序和法律是言论自由的前提。在之后数百年间,尽管法国媒体经历了国家垄断、国家放宽管制、私有化、市场竞争等不同阶段,但在根本上还是大体遵循了《人权宣言》的理念。 而根据文献资料显示,上世纪八十年代之前,法国的报纸接受政府的资助,卖不出去的报纸,政府可以回收。这段时间,政府、党派基本上垄断了媒体,这是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在这个期间的特点。这个时期,法国的报纸基本上都在不同程度上依附于某个党派,有着自己的政治背景。直到1984年,宪法委员会在一项裁决中提出了两项原则后,局面略有改观,但政治色彩依然浓厚。这两项原则是:一,在有关新闻领域的事务中,政党并不享有优越于公民的权利;二,在适用这部新法规时,必须要特别注意不要妨碍宪法第四条所保护的政党活动。 1989年,法国成立了高等视听委员会,即CSA。它提出了保障言论自由和表达自由的六项原则,其中比较重要的有:“保护法国语言和文化传统,对国家节目发展的贡献。”这依然是国家意志的体现。而在此之后,随着经济的发展,有专家分析认为,法国的新闻出版业越发趋向于集中与垄断,因为传媒所有权集中于少数财团那里,编辑权或多或少受到经营权的影响,媒体传播的内容在某种程度上受制于垄断财团。 但也许是为了避免这种尴尬,法国《新闻法》亦有这样的规定,“为保证新闻客观、公正,记者和新闻从业人员在认为受到上级对报道的压力和强迫时可以辞职,其福利待遇不受影响。”而这项规定,也正说明,媒体有受资本影响的可能,且可能性很大。否则,法国政府不会出台这项规定。 说了这么多,笔者无非是在表达一种忧虑:“资本会不会左右媒体的立场、倾向甚至内容?”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个国家可以制定出符合自己国家意志的媒体法规,那一个大集团,是否会有一个符合自己利益的媒体规矩呢?在我看来,这种符合自己利益的规矩,一是回避对自己不利的方面,二是不回避对自己有利的方面,三是夸大对自己有利的方面,四是不回避有关对手的不利方面,五是渲染有关对手的不利方面。媒体界,是否有这个规矩我们目前还不大清楚。如果真的有,那么,未来南华早报将如何报道阿里巴巴?如果没有,那阿里收购这么多媒体的目的何在呢?我希望没有。我希望阿里是真心在发展媒体业务。 蔡崇信在致《南华早报》读者的一封信中强调《南华早报》将继续保持采编独立,以客观,准确与公平的方针报道新闻,他说:“日常的编辑决定将会由编辑们在新闻编辑室里做出,而不是在董事会里。”我们真心希望董事会不会左右报纸的内容。 曾经,拿破仑有一句名言:“一张报纸可抵三千毛瑟枪。”这个观点,在政治中早已被证明是真理。而在商海中,这句话有意义吗?我们只有慢慢看。哦,对了,目前的一份报纸已经不够,还必须包括一个网站了。 不过今后报纸媒体行业就要思考这样一个新问题了:未来,南华早报将如何报道阿里巴巴?更多广告观点请继续关注媒体资源网。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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