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钛媒体 图片来自钛媒体 当人们正享受互联网电视、OTT们带来的随时随地“看电视”颠覆式体验,互联网来势汹汹地冲击着传统的有线电视,监管却仍然是互联网盒子绕不开的门槛。就在这两日多家媒体报道称,广电可能正在酝酿更为严格的监管措施,各类电视机顶盒将面临生死考验。 具体要求为视频网站将只能做幕后的内容提供商,未来不能在盒子上有专门入口,不能设立视频网站的专区和品牌体现。那也就是说,在盒子里将看不到像优酷、搜狐视频、爱奇艺等各大视频网站的名字。 除此之外,坏消息纷至沓来,总结了几条更为严厉的要求:要求各大牌照播控方,在一周内全部下线境外影视剧;未经批准的终端产品不允许推向市场;与电信运营商停止违规合作,如变相开展IPTV业务;不允许终端在网上销售。 如果这些消息坐实,视频网站们的品牌将不能在电视屏幕上输出,大举进军客厅的计划也将受到打击,尤其是像爱奇艺、乐视等既有视频版权又有硬件支持的视频网站。看编辑对真实近况的梳理: 对互联网电视和盒子们严打的背后,广电系正在加紧互联网电视的布局,争得了难得的政策保护窗口期。 互联网电视,恐将遭遇最严厉政策监管 此次新政一旦落实,将成为互联网电视遭遇到的有史以来最为严厉的政策监管。流媒体网透露,7月11日和15日,广电总局约见了中央三大台(央视、国广、央广)领导以及广东、浙江、湖南、上海四大台及地方局,对互联网电视提出整顿要求。据知情人透露,这次的互联网电视牌照商约谈气氛强于往昔。 今早钛媒体晨报君就引述消息报道,针对目前的互联网电视市场,蔡赴朝部长和田进部长特别指示,互联网电视首先要管好7大牌照商,目前七家牌照方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违规,后续哪家不按总局要求做就收回牌照,不带好头就处理,如果七家都违规,就暂停互联网电视业务。并将互联网电视的管理上升到了国家根本利益的高度。绿色、安全、环保将是未来互联网电视发展的高压线。 如果消息属实,这将是广电一个多月以来发布的第五个限制政策了。 此前的政策,一是要求百视通和华数传媒关闭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中的非法APP下载通道;二是在互联网大会上重申商业网站不允许自建互联网电视内容平台;三是7月初要求互联网电视集成播控平台取消对电视台播放内容的回看和时移功能;四是大力推广自己研发的TVOS操作系统,要求广电旗下的机顶盒必须安装。 以下所有整改项目必须在一周内完成 以下是总局针对互联网电视存在的问题提出的批评和整改要求。并要求以下所有整改项目必须在一周内完成,总局最晚在7月21日起开始检查。整改不合格先由各台发出整改函,仍整改不到位由总局出面处理,不排除更为严厉的查处措施。 1、要求各大牌照播控方,在一周内全部下线境外影视剧 根据181号文,播控平台只能接入合法的内容服务平台的内容,不能与网站相互链接,不能将互联网上的内容直接提供给用户。 也就是前文一开始提到的视频网站的品牌不得在电视机上出现,互联网内容也不能直接让用户查看到,必须交由播控平台统一播放。 对于大量未取得播映资质的境外影视剧、微电影、网络剧进入电视机的现象要予以坚决的查处。要求各大牌照播控方在一周内全部下线,等待总局核查。 2、推出不同版本EPG(电子节目菜单)必须向总局报备 现在集成播控方的EPG页面与台里总局验收完全不一样,根据政策要求,EPG页面更新需要向总局报备,不能随意推出新EPG,目前牌照商均存在EPG更新未及时报备现象。未曾报批的,要立即停止。 3、未经批准的终端产品不允许推向市场。 根据181号文,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必须向广电总局提交客户端号码申请,广电总局将按照统一分配、批量授权、一机一号等现行的互联网电视客户端编号规则。 但目前市场上大多数的终端产品均未得到总局批准。未经过总局批准发放的盒子都是违规产品。后续牌照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推出互联网电视机顶盒。 4、与电信运营商停止违规合作,如变相开展IPTV业务 181号文中规定,不得与传输网络运营商合作进行互联网电视业务的用户管理、计费认证工作。但目前牌照商均有违规。包括参与电信运营商互联网电视招标,变相开展IPTV业务,变相开展直播服务,目前也在部分地区有所开展。因此,目前这个阶段,总局要求立即停止与运营商的不符合要求的合作(变相开展直播)服务。 5、总局不允许终端在网上销售 总局不允许终端在网上销售。但目前盒子都在网上卖,有的甚至刷过机再卖,完全不受监管。 这将打击到互联网盒子厂家乃至各大电商网站,像小米、乐视、爱奇艺、天猫盒子乃至百度影棒,主要售卖渠道都集中于线上 6、牌照方不能与总局正在查处的企业合作 比如牌照商iCNTV(未来电视)就必须禁止同快播的合作。快播前一段时间遭到查处,但快播此前推出了互联网盒子“小方”,同牌照商iCNTV(未来电视)合作。 为广电系布局互联网电视带来缓冲期 流媒体网从这次政策执行后市场走向预判认为: 长远来看利好牌照商,虽然有阵痛,却有助于牌照商重掌话语权。只是会打乱很多牌照运营商两条腿走路的规划,尤其是中止和电信运营商的合作,终端产品需报批,会使得其原本计划的规模化道路进程被拉缓,从而影响商业模式的建立。 利好电信IPTV,使得目前的IPTV成为唯一在广电体系外合法发展电视业务(包括直播)的新媒体渠道。因此对于运营商,应考虑如何将IPTV从目前的封闭体系走向开放,发展智能终端,借助既有用户规模提升商业ARPU值,做大做强,争取更多话语权。其中,对于已有规模的电信而言,有较好的可借助的基础;对于刚刚起步的移动来说,有资金优势,没政策意识,可以借此好好领悟政策,趁现在还没起量,规划业务的对外宣传定位和实际布局;对于一直首鼠两端,IPTV、互联网电视各有涉足的联通来说,可能在互联网电视已经有所发展的地区,调整的代价略大些。 利好广电有线网络,为其争得了难得的政策保护窗口期,但是有线网络,绝对不要就此被麻醉,以为可以在政策庇佑下就此平安,政策只能一时,难以一世。如果不能借此机会发展自有优势,迟早还会被颠覆。 电视台,可以积极申请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牌照,赢取政策资源,借助二级播控的定位,在IPTV和互联网电视两者间游走。 不利家电厂家,一夜回到解放前,不仅家电产品利润在这几年的所谓转型和被颠覆下大幅度下滑,而且原本指望软硬两条腿,现在也只剩下原本的硬件,同时还要面对因内容清理所引发的用户投诉。 不利视频网站,视频网站的电视化转型要重新定位,在目前的181号文的规定下,视频网站的内容没有任何优势。同时自制剧、微电影也将面临严格的监管。 不利终端企业,原本就已无利可图,现在又遇政策监管,内容管制,将迎来大洗牌,一部分品牌企业会进入运营商IPTV的智能终端市场,一部分山寨企业或许将就此退出,同时最后还会影响上游芯片等等企业。 应用业务,有成长空间,但生存模式需参考IPTV而不是手机或PC。 不利消费者,可能一夜之间,发现很多内容都没了,甚至不少山寨盒子成了空盒子,但是骂归骂,这个行业进入更高层次的管理后,似乎也难以起死回生。 最后,虽然互联网电视的确需要进行有序管理,但如今从这样的高度进行严管,对于目前的市场的确可以说构成了翻云覆雨的变化。各自的出发点不同,利弊难以一时定夺。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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