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昆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户外广告如何设?这个问题成为企业、市民关注的热点话题。日前,《昆明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举行了立法听证会,来自社会各界的17名听证代表针对该条例的具体思路和具体条款进行听证并发表了意见。 “这个条例有新的亮点,比如说增加了公益广告这个范畴,”云南真宇律师事务所的段涛律师说:“但是对被誉为‘城市牛皮癣’的户外小广告,要如何处理?条例中处罚的罚款额度过高。” 咸宁小学的退休教师黄列宁在听证会上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建议,要将消费者的权益纳入条例中,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黄列宁还提到了广告应该要突出昆明特色、云南特色。 昆明市工商局副局长常晋云表示,这次送审的条例是在原条例的基础上,对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机动车发布广告、处罚幅度等问题都进行了修订。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对户外广告送审条例做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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