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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整治乱张贴涂写户外广告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 2012年6月15日 15:43 

  发文单位: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宁政办发[2001]74号

  发布日期:2001-8-10

  执行日期:2001-8-10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长期以来,我市公共场所的乱写户外广告现象屡禁不上,破坏了城市环境整洁、严重损害了城市文明形象、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为了维护城市形象、公众利益和社会公共秩序,以良好的市容市貌迎接第六届世界华商大会在宁召开,市政府决定,近期要集中一段时间,对乱张贴、乱涂写户外广告进行专项整治。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政府及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乱张贴、乱涂写户外广告的危害性和整治的必要性,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实现“做美”南京的奋斗目标、实行依法治市的总体要求,高度重视整治工作,做到全面发动,精心组织,集中行动,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为加强统一领导,市政府成立整治乱张贴、乱涂写户外广告工作领导小组,罗志军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厅、部队、省市各有关部门及各城郊区分管领导为成员,负责全市范围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检查工作。各区政府相应成立领导和工作机构,组织实施本辖区范围的整治工作。

  二、明确目标,分工合作。

  这次整治工作的目标是,集中力量查处乱张贴、乱涂写广告的发布者及违法张贴涂写人员,严厉打击制作、买卖假文凭和假证件的违法犯罪分子,同时组织全面清除乱张贴、乱涂写户外广告,在华商大会召开前确保主次干道、广场和窗口地区、风景名胜区、以及相关重点场所、主要建筑物不再有乱张贴、乱涂写出现,配合全市环境整治月的开展,使全市市容市貌在近期有一个彻底的改观,进而为今后的长效管理打好基础。

  这次整治工作的原则是,坚持条块结合,明确责任分工,强化配合协作,做到齐抓共管,具体整治任务分工如下:

  1、查处、打击制作假文凭证件的违法犯罪分子。由市政法委牵头,市检察院、市法院参加,市公安局组织专门力量,主动侦察,狠抓现行,深挖窝点,加大打击力度,从源头上遏制乱张贴、乱涂写行为。近期要侦破1-2起制假文凭案件,并进行公开处理。

  2、收容、遣送乱张贴、乱涂写的“三无”违法人员。由市市容局组织发动群众举报和查获违法人员,由市公安局组织收容移交,由市民政局组织收容并从严管理和按规定遣送。

  3、查处乱张贴、乱涂写户外广告的经营者。由市市容局会同工商局组织联合执法,对其中属于无照的非法经营者,由工商部门实施处罚,并追究无照经营提供场所的相关人员责任;属于有照营的,除由市容部门按规定从严处罚外,工商部门要对其实施预警警示,对屡教屡犯者,一律吊销工商执照。

  4、停止开通乱张贴、乱涂写户外广告上的电信号码。根据市市容局提供的电话、手机、寻呼机等电信号码,省、市电信部门及在宁各寻呼台必须在24小时内予以停机。对不执行本规定的电信单位分别由省无管局、省通信管理局、市无委会依据有关法规实施处罚。

  5、在居民住宅小区适当设置公共广告栏,满足广大市民生活所需。凡已实行物业管理小区,由市房局负责组织设置;其余小区由各区政府负责组织街道、社委会设置,公共广告栏供社会服务,用于公益事项广告发布使用,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公共广告栏的监督管理。

  6、全面清除乱张贴、乱涂写户外广告。由市市容局总牵头,市各有关部门分别负责对各自所管辖或养护的建(构)筑物及公用设施上的乱张贴、乱涂写广告实施清除;各区政府负责组织本辖区的全面清除工作。

  7、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大造整治舆论。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单位集中宣传市政府的整治措施和相关政策规定,动员号召全社会及广大市民群众参与整治活动,及时报道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查处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形成集中整治的强大声势。

  全市整治工作的详细责任分工及具体实施办法,统一按照《南京市集中整治乱张贴、乱涂写户外广告工作方案》(见附件)执行。

  三、抓紧实施,确保长效。

  为了确保整治任务的完成,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南京市集中整治乱张贴、乱涂写户外广告工作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细化方案,及时进行动员部署,切实做到整治工作迅速启动和加速推进。

  要建立和完善各级行政监督制度,按照整治目标及标准要求进行督查督办,同时要认真接受人大、政协、媒体、群众的监督,促进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市政府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于8月底组织对全市各区、各责任单位的整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整治及清除工作不落实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得力、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

  附:南京市集中整治乱张贴、乱涂写户外广告工作方案

  南京市集中整治乱张贴

  乱涂写户外广告工作方案

  为了切实维护城市整洁优美的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展现南京的文明形象,结合全市环境整治月的安排部署,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把南京“做大、做强、做美”的工作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近期要集中力量整治张贴、乱涂写现象的要求,以维护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为出发点,为迎接第六届世界华商大会为契机,全面组织发动,落实责任分工,密切配合协作,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在华商大会前取得明显成效,为长效管理打好基础。

  二、组织领导

  1、市政府成立整治乱张贴、乱涂写户外广告工作领导小组,罗志军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厅魏竹琴、市市容管理局王依群、市公安局皇海澄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陈梦娟、市政法委徐福华、市法院姜洪鲁、市检察院徐银桂、市市政公用避王懿、市园林避陶洪祥、房产局王士敏、市建工局范超、市工商局谭海清、市民政局李顺典、南京电信局薛联、南京供电局冯军、省无管局张一成、市无管会张柏松、南京军区联勤部基建营房部王永堂、南京军区司令部通讯部史复金、玄武区李永革、白下区孔祥勇、大厂区金齐鸣、浦口区高继元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市市容局,电话:3214900,王依群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是:

  (1)负责具体拟制工作方案,召集有关工作会议,建立与公安、电信、无线电管理、工商、民政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台帐、流程、制度。

  (2)组织协调各区、各部门按责任分工的落实工作。

  (3)组织各阶段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收集汇总进度、成效,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2、南京市市容管理监察支队为整治工作的具体办事机构,其任务是:

  (1)负责承办全市范围内乱张贴、乱涂写户外广告电话、手机、寻呼等通讯号码的收集,登记工作;并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2)负责联系省市电信部门和无线电管理部门商停违章通讯工具和对不按规定停机寻呼台,移动台的查处工作。

  (3)负责对协助查获乱张贴、乱涂写制造的有功有员进行奖励,并做好相应宣传工作。

  (4)负责督查清除乱张贴、乱涂写户外广告的进展情况。

  3、各区政府也要相应组建领导小组工作机构,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整治工作。

  三、整治范围及重点

  全面组织清除市区范围内的道路及住宅区包括路面、建(构)筑物立面、各类市政公用设施及树木、杆线上的乱张贴、乱涂写广告。

  整治的重点是:

  1、彻底清除主次干道、广场及窗口地区、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乱张贴、乱涂写现象;

  2、严厉打击伪造、买卖假证件假文凭的违法犯罪分子;

  3、从重查处乱张贴、乱涂写广告的经营者和违法张贴涂写人员。

  四、整治办法

  1、全面组织清除乱张贴、乱涂写户外广告。

  整治清除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

  市市容局负责全市清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市容队伍进行巡查,发现乱张贴、乱涂写户外广告要查报责任部门或韵并立即进行清除,确保主次干道、广场窗口地区、风景名胜区等重要场所无乱张贴、乱涂写广告。

  各区政府负责本辖区清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同时负责组织街道、社委会实施对街巷、居民区院落、楼道等范围的清除工作。

  各有关部门、单位分别按如下分工负责组织本系统、本单位清除乱张贴、乱涂写的广告,并按照美观、协调、统一的要求做好出新工作:

  市政公用部门:公交站(点)、路灯杆、路名牌、人行天桥;

  园林部门:行道树、花坛(台)、绿岛围栏、公园;

  建工部门:工地围墙;

  房产部门: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

  电信部门:电话亭及无人看管的公用电话;

  邮政部门:邮政报刊亭及道路上设置的邮箱、邮筒;

  公安交管部门:交通标志牌(杆)、交通隔离栏;

  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单位:各自园、区的管辖范围内;

  其他部门、单位:各自负责管理养护的建、构筑物;

  各责任部门、单位要组织专人进行清除。

  2、停止开通乱张贴、乱涂写制造者的通讯工具。

  市市容局其市容监察支队负责组织收集乱张贴、乱涂写广告上的电信号码,其中电话号码、手机(移动通讯)号码,向有关电信单位发出书面停机通知;寻呼机号码分别按隶属关系,报送省无线电管理局。各有关电信单位必须在接通知后的24小时内实施停机,通知违法者到市市容监察支队接受处理,并在接到市容局证明已经处理完毕的通知后方可恢复其使用。

  省无线电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南京军区司令部通讯部除负责责令、监督所管辖的电信单位对乱张贴、乱涂写广告电信号码实施停机以上,还负责对不执行市政府规定、不按通知要求实施停机的电信单位实施处罚;对停机号码属全国网或外省市管理的,由省无线电管理局和省通信管理局负责联系协调停机事宜。

  3、抓源头整治,严厉打击犯罪分子和查处违法人员。

  由市政法委牵头,组织公、检、法部门组成专门精干班子,加大打击力度,重点对伪造、买卖假证件、假文凭的违法犯罪分子,从源头上予以整治,处理一批犯罪分子,端掉一批犯罪窝点,对抓获乱张贴、乱涂写的“三无”人员,要予以收容处理。尤其是根据有关法规和近期开展的大力整顿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工作要求,对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印章、证件、公文的违法犯罪分子加大打击力度,并将假证件、假文凭买主情况向所在单位及有关部门通报,按规定给予处罚,以利清除假证件、假文凭买卖市场。

  市民政局负责对查获取的乱张贴、乱涂写的“三无”人员实施严格管理和依法收容、遣送。

  市工商局负责对乱张贴、乱涂写户外广告的经营户加大查处力度,对无照非法经营者,不仅要予以严处,还要追究为其提供经营场所的相关人员责任。对有照经营户,要实施工商预警警示,对第一次违章的,予以警告;第二次违章的,责令停业整顿;第三次违章的,吊销其证照。

  4、广泛宣传,形成强大的整治声势。

  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乱张贴、乱涂写户外广告和制假证件的社会危害性,并于8月中旬和下旬分两批在新闻媒体上公布违规的电话、移动电话号码和寻呼机号码,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及时报道整治工作情况,形成社会各方面支持并参整治的舆论氛围。

  5、制定奖励措施,引导群众参与。

  市市容监察支队制定《对帮助查获乱张贴、乱涂写制造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在整治月期间,凡帮助市容、公安部门查获制造假证件(照、印)窝点的有功人员,每起奖励人民币500-1000元。对现场抓获乱张贴、乱涂写户外广告制造者的有功人员,每起奖励人民币100-200元。

  6、同步做好适当疏导工作。

  各区政府负责组织各街道和社委会在居民区适当设置公共广告栏;市房产局负责组织实行物业管理小区的设置共公广告栏工作,以利解决便民服务项目等广告的疏导问题;同时,加强公共广告栏的监督管理,确保设置规范整治。

  五、整治步骤及要求

  1、8月中旬,全市掀起集中整治高潮。各区政府、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迅速动员,组织力量,全面清除现有的乱张贴、乱涂写广告,并结合围墙出新工作,使主次干道面貌焕燃一新。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分工,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尽责尽力做好各自的整治工作。市市容要加大督查力度,组织市容队员开展巡查,督促各责任单位抓紧清除工作。月底前,整治工作必须取得明显成效。

  2、8月20日-8月25日,各区、各部门要组织自查,并对各自查伤范围内尚未整治到位的问题进行拾遗补缺;8月底,市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全市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凡检查中发现故意拖延清除工作,或对整治和查处工作不力的责任部门及单位,将报经市政府给予通报批评。

  3、9月上旬,接受省委、省政府的检查。各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在这次整治的全过程占,要始终守阵地、坚持巡查,特别在早晨和夜间组织力量守侯,现场抓获违法人员立即送公安部门处理,发现乱张贴、乱涂写的广告,保证当时、当日清除,严防这类违法现象回潮,不仅要经得起省领导的检查,而且经得起来自世界各地的华商们的评议。今后,该项目整治工作将形成制度,依法治理,确保长效,彻底根治乱张贴、乱涂写行为,为提升南京的市容水平和提高南京市民的文明程度发挥保障作用。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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